莆田十中2008年审查录取初中优秀保送生方案及加试办法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莆教[2008]7号)和《莆田市秀屿区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达标校保送生选拔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我校2008年审查录取初中优秀保送生方案如下: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评定原则。
3、坚持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
4、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名额
今年拟向全市招生保送生49名。在招收名额不足时,按莆教[2008]7号文件精神,在辖区内递补,指标由区教育局另行安排。
三、保送生条件
保送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即历次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成绩优秀,师生公认的突出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
学校保送生领导小组和资格认定小组对保送生提供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和学生情况评定报告单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①学籍:本市常住户口和本校学籍三个学期以上的按时毕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05级学生)。②综合素质评定:七~九年级历次综合素质评定(含三年总评)均为A级。③学业成绩:七~九年级各学期期末(第六学期为九年级市质检)各学科成绩名列年段前茅。④按区文件精神,属优先录取的奖励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加试办法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学校组织加试,主要考查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主要内容:1、限时3分钟的自我介绍(20分)
2、英语口语对话(20分)
3、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
4、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或某一自然现象阐述自己特独的看法(30分)
六、加分条件
1、获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
2、获设区市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现场文化艺术比赛个人一等奖加3分。
3、获省、市综合性运动会或设区市以上(含市级)学生运动会、省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主办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单项竞赛第一名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加3分。
4、被评为设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称号加3分。
注:以上加分可以累计得分。
七、公示录取
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在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及推荐学校公示一周后,报区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批录取。
八、跟踪奖励
1、对保送生推荐学校的原始材料存档,结合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成绩鉴定,对每位保送生进行跟踪,及时向推荐学校反馈。
2、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方案另定。
莆田十中
2008年4月10日